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452 证券简称:华尔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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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
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
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华尔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
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组织。股东依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
决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本规则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 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或《公司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 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
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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