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保荐机构声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东方证券”)接受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志高机械”或“公司”)委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录
保荐机构声明 ...... 2
目录......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7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说明...... 19四、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发行人的创新发展能力进行核查...... 22
五、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32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32
七、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33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34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753036534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444.446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存
证券简称 志高机械
证券代码 874450
主办券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分层 创新层
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8 月 1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1 日
挂牌日期 2024 年 6 月 24 日
住所 衢州市衢江经济开发区百灵北路 15 号
邮政编码 324022
电话 0570-3688605
传真 0570-3688605
公司网址 www.zhigaojx.com
电子邮箱 zhigaojx@zhigaojx.com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 应汉元
务负责人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志高机械是一家专业从事凿岩设备和空气压缩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发行人专注于提供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钻机、螺杆机产品,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凿岩工程与空气动力的专业性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石化化工等领域。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取得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多种型号钻机和螺杆机被评
定为省级工业新产品或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其中 ZGYX-6500 全液压露天凿岩钻车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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