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存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300 台智能化钻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37,766.81 30,728.00
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72.00 5,772.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 计 46,538.81 39,500.00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公司所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做出适当使用。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旭海、韩家勇、张万利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
公告编号:2025-029
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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