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录
问题 1. 关于销售收入真实性 ......3
问题 2. 关于业绩稳定性 ......4
问题 3. 关于募投项目预期收益 ......5
问题1.关于销售收入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分别为 78,554.91 万元、80,779.82 万元、88,069.91 万元。(2)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23% 、79.62% 、79.94%,各期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62,235.35 万元、64,317.95 万元、70,402.79 万元。(3)根据保荐工作底稿,部分经销商在提供进销存数据时,列表说明了其下游自然人客户中部分为终端客户,还有部分为分销商。发行人说明分销商指非终端客户,该类客户从公司经销商处采购钻机、螺杆机后非自用,继续对外销售。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对分销商的销售情况,发行人对分销商的认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招股说明书中对分销商的披露是否充分,问询回复中披露“发行人不涉及分层级经销商客户或分销商客户的情形”是否准确。(2)说明发行人与分销商是否签订经销/分销协议,发行人对分销商的管理机制与经销商是否一致,发行人客户结构中存在分销商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分销商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囤货的情况。(3)说明发行人向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销售单价、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占比等情况,说明向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1)说明
核查范围、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按照中介机构实际执行走访程序的终端客户采购金额加总为分子的计算方式,计算中介机构对终端客户穿透走访的比例,更新首轮、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涉及走访、穿透核查情况的统计表。(3)说明最近一次财务报表加期期间对主要客户是否实施了函证、走访程序,以及相关核查的具体情况。
问题2.关于业绩稳定性
(1)关于外销业务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文件,2024年发行人主要客户较2022年、2023年发生了变动,其中BINHARKIL CO.LTD未继续作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合作。从外销业务销售区域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发行人对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老挝等地区的客户合计销售额均出现下滑的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向报告期各期一体式钻机、分体式钻机、工程螺杆机、工业螺杆机的内销、外销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变动情况,并说明各年度变动的原因,与下游行业需求变动是否匹配。说明发行人主要外销地区客户与发行人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②结合2024年年末内销业务、外销业务在手订单期后消化情况以及截至问询回复日发行人在手订单构成等,说明发行人与报告期内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是否持续,是否存在部分客户无法继续合作的风险。结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在手订单的签订形式、发货要求、发货期限约定、货款支付安排、货物运输安排等,说明在手订单是否存在客户单方面取消的风险,是否能够
反映发行人业务获取持续性。③说明发行人在产品性价比、定制化开发程度、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综合服务能力、供货稳定性及及时性等方面的具体竞争优势,是否具备境外业务拓展及持续竞争能力,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下游行业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导致期后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④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国内外可比公司出口结构变化情况,与发行人对比是否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⑤结合以上情况,完善招股说明书风险揭示。存在主要客户不再与发行人继续合作、或已具有明显迹象的,请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风险。
(2)关于内销业务增长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根据申请文件及二轮问询回复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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