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浙 江志高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有限”),志高有限系由自然人谢存、邹 斌宏、李巨、程允强、徐永锋、施钧和魏先德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8月14日 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8212000547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志高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120万元。志高有限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总部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007530365348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444.4463万元,股份总数6,444.4463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专业设备制造行业,专业从事凿岩设备和空气压缩机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专注于提供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钻机、螺杆机产品。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
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手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司目前共有966名员工,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8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9人,具有初级职称的2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生112人,大专生172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
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科技创新无限,志高掘进先锋”的经营理念,稳健的经营风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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