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92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4060022),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披露,具体
详见: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4/2024-07-25/1721915426_168464.pdf
公告编号:2024-092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公司预计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
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公司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2024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
审核的申请,2024 年 9 月 27 日北交所批准了公司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在业务
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因公司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
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向北京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2024 年 11 月 1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
上市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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