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二)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或者占 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 易(提供担保除外)
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章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行使。
第一百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第一百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偿责任。
独立董事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独立董事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 门规章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
关规定执行。 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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