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4449 证券简称:艺虹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并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公告编号:2024-005
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5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秀娟、宋海燕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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