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74446 证券简称:荣鑫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次修订稿)
2025 年 1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参与对象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员工应当结合个人资金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适度参与投资。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为载体员工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20,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5483%,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守《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要求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持有人代表,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合计人数为 18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2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 8 年,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且
应当同时满足届时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锁定的规定,自股票登记至持股平台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起股东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八、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协议)执行。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会批准、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10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 15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 23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 24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 28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28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9
十一、 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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