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w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华兴专字[2025]2301087016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阅 报 告
华兴专字[2025]23010870168号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明”
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科金明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科金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和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明”、“公司”或“本公司”)系深圳市科金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明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日期为 2010 年 1 月 8 日,注册资本 27,527,500.00 元,股本
27,527,5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40300699089335F,公司法人为朱文明。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 B7 栋 1 层-6 层。
公司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 B7 栋 1 层-6 层。
公司经营范围:便携式DVD、投影仪、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笔记本电脑、广告机、音响、播放器、网络视频直播器、智能家居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便携式DVD、投影仪、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笔记本电脑、广告机、音响、播放器、网络视频直播器、智能家居等电子产品的生产。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从事智能视觉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智能微投、智能云相框及智能便携播放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