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148
证券代码:874445 证券简称:科金明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理业务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保理合同,公司向远宏保理申请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陈细妹夫妇及其子女、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科金明电子有限公司等根据实际需求为上述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额度及其他事项以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宜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2 票回避,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文明、朱县雄回避表决。
(二)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148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公司现任董事王彩章、侯富强、顾俊对《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的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远宏保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保理融资业务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保理融资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保理融资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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