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4445 证券简称:科金明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东兴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秉承专业服务的精神,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同时,公司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并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意见与建议,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2025年1月13日由浙商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
公告编号:2025-001
的《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
露的《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综上,针对公司与东兴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与浙商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等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司已与
原主办券商东兴证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签署《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
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并
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与浙商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约定自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对主
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