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精简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上述修订情况、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监事”、“监事会” 统一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安宇迪航
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章程。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和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哈尔滨安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哈尔滨 宇迪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
安宇迪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哈尔滨市平房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哈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记,取得营业执照。 912301081274212679。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哈尔滨安
份有限公司;
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arbin Anyudi Aviation
Industr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平房 第五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
区星海路 15 号。 星海路 15 号,邮政编码:150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 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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