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441 证券简称:探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探创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山能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 1 亿元人民币,山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0.4 亿元人民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关联董
事,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山东能源大厦 10 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山东能源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7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同受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8978789X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山东能源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乙方:北京探创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HAWG1U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 C 座 6 层 607
法定代表人:张鑫
鉴于:
1.甲方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系山东能源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集团成员单位”)。
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规定,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金融服务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金融服务原则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嬴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甲方的金融服务关系。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符合本协议约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选择甲方作为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
(四)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不逊于本协议签署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乙方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五)双方同意,甲方与乙方之间就开始金融服务事宜进行经常性的沟通磋商,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以便甲方能够为乙方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
甲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
服务:
(一)存款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二)综合授信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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