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4441 证券简称:探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探创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探创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探创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 D 座 10 层 1010 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 C 座 6 层 607。
单元。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依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依
照程序通过后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照程序通过后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资助。 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 本章程的规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
批准后,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批准后,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 者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公司因本条第(一)至第(三)项 股份的。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公司因本条第(一)至第(三)项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二)、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二)、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 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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