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4440 证券简称:东方重工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米新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选举米新娜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90,28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任命原因
基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需要,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充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三)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履历
米新娜女士,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 6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珠海市南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
任珠海东方重工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任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新
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理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珠海东方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6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商务总监;2025 年 12 月至今,任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任命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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