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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8:12:24 股吧网页版
赛瓦特: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439 证券简称:赛瓦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或有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四)具备董事资格并具备:

1、正直和责任心。董事会成员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愿意按董事会决定行动并且愿意对自己行为负责。

2、敏锐的判断力。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能够对各方面问题做出明智的、成熟的判断能力。

3、财务知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公司的财务业绩,董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了解用来评估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

4、团队意识。董事应重视董事会整体的业绩,乐于倾听他人意见,具有富有说服力的交流能力,同时愿意以公开讨论的方式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第四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 4 名为独立董
事,1 名为职工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
露以及董事会的其它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审议公司担保事项,符合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十一)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职权,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符合以下原则:

(1)授权应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

(2)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3)不应授权超过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或幅度;

(4)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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