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437 证券简称:中原辊轴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牛小会、牛冲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甲方:济源纳米产业园有限公司
承诺事项的内容 乙方:牛冲、牛小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1、甲方回购触发事件
公告编号:2025-014
甲方有权于以下任一回购触发事件发生后,以回购通知的方式要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第三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标的公司股份:
1)若公司未能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上海、深
圳、北京、香港或其他境外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转让)并上市申报材料;
2)若公司未能于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
(合格上市指公司股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实现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首发、被上市公司收购等);
3)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平均低于5,000 万元,未免疑义平均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数值为准;
4)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主动
对外转让股权且导致其不具有控制地位。
2、中止与恢复
1)目标公司向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时,本补充协议自动中止;如合格上市成功(即以目标公司上市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核准或注册之日为准),本补充协议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不附任何恢复条款;若中原轴主动向交易所撤回发行申请 12 个月后,本补充协议自动恢复效力。
2)触发回购事件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回购通知后,甲方、乙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回购通知当日起 90 日内与甲方签订《回购协议》。乙方不晚于《回购协议》生效后的 24个月完成回购义务,若乙方未在《回购协议》生效后
公告编号:2025-014
24 个月内完成回购义务,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尽管有前述约定,在乙方履行完毕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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