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437 证券简称:中原辊轴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或非公开等方式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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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该子公司和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九条 公司每次募集资金应当单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存储和管理。
第十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等证券主管部门的要求报备。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用于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本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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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直接、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时,募集资金的支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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