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4437 证券简称:中原辊轴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第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实行时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开始实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或参与公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对员工的薪酬构成包含月度薪酬和各位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公司按月发放月度薪酬,按年度发放年度绩效考核薪酬。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不再额外支付董事职务的薪酬。
(四)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公告编号:2024-009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
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全体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中原辊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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