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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8 17:01:54 股吧网页版
德泰燃气:出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调整其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874436 证券简称:德泰燃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调整其业务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全面提升公司服务质量、系统挖掘价值链增量,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大连德泰港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或合资公司”)为业务平台,引进市场化专业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能源公司股权重组,搭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运营协同”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在业务管理、增值服务及燃气延伸业务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持续创造经济效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调整其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出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调整其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树石、张威、刘潇、胡
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适时决

策、选择具体交易具体模式细节及时点,授权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公司出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调整
其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业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公司业务所需的正
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事项已获得对本公司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大连德
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同意。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连德泰一站式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玄德南四路 5 号,德泰大厦
1011 号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玄德南四路 5 号,德泰大
厦 1011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水、热、气热线受理及收费、水、热、气报装项目受


法定代表人:王占骜

控股股东:大连德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持股

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其控股股


实际控制人: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股其间
接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大连德泰一站式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德泰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大连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
此,大连德泰一站式服务有限公司是与公司属于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控制下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合资公司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严格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与公开挂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本
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具备独立性,审计结果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具备独立性,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评估机构依据独立、客观原则并实施
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科学
的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公允反映了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资产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股权设置计划

在保持合资公司国有控制权及现有股东利益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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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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