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02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追加预计 2025 年度与湖州市两山生态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的电费关联交易额度 500 万元,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是为了确保与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治理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审核的要求。
公告编号:2025-10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承诺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为了确保与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治理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审核的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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