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并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公司目前已完成治理结构调整,不再设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确保与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一致。本次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完成进度,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二)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编号:2025-105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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