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是依据最新《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进行的合理调整,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是依据最新《公司法》以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的制度合理调整,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49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四、《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依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制度的合规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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