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7
公告编号:2024-077
证券代码:874431 证券简称:英氏控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5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马文斌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易佳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钟永龙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权益分派及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7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后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5 月 30 日自行向 18 名股
东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7.29 元,未及时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业务并披露。(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第十七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构成权益分派及信息披露 违规。
董事长兼总经理马文斌、董事会秘书易佳、财务负责人钟永龙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 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对英氏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马文斌、易佳、钟永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77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 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规范运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56 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