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引用 宋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关于下游客户相关产品迭代风险 ...... 3
问题 2.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46
问题 3.关于报告期内大额资产采购情况 ...... 66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 92
问题 5.其他问题 ......110
问题 1.关于下游客户相关产品迭代风险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发行人间接客户主导模式涉及终端客户认证等程序,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不对应细分产品种类,合格供应商资格可能需要根据非直接客户的要求进行年度或定期复核评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个新产品通过认证的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取得产品型号/样号认证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迭代与各类主要客户产品迭代的关系,说明发行人持续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体现。(2)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停止生产、停止销售产品型号/样号情况,对比问题(1)中新取得认证产品的后续销售规模、数量、金额等,说明发行人产品研发周期、新型号/样号产品推出频率与各主要客户/终端客户新品推出的关系,主要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复核和评估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复核或评估不通过情形,说明发行人持续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体现。(3)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主要销售型号/样号产品的销售结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成功并实现销售的各主要型号/样号产品在报告期内及期后的销售数量、金额情况,说明该类产品实现大规模销售的预期情况及对已成熟产品销售替代情况,说明研发迭代、销售迭代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发行人按照报告期内及期后主要型号产品销量变动情况量化揭示风险。(5)结合报告期各期订单取得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情况,发行人订单取得周期、消化周期等,补充披露发行人接受客户订单至发行人完成全部销售过程的业务模式。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取得产品型号/样号认证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迭代与各类主要客户产品迭代的关系,说明发行人持续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体现
(一)结合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取得产品型号/样号认证情况,说明发行人产品迭代与各类主要客户产品迭代的关系
报告期内,在间接客户主导模式下,发行人销售的认证产品型号数量、销售
收入金额、新认证产品型号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统计如下: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认证产品型号总数(个) 331 405 466 259
认证产品收入金额(万元) 16,840.18 35,315.43 23,508.55 18,602.29
新认证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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