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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29:38 股吧网页版
富印新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富印新材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5]11728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我们根据贵所 2025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程序,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有
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中汇会专[2025]10763 号)。因贵所 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我们相应作了追加核查,现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引用 宋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录

问题 2.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1
问题 3.关于报告期内大额资产采购情况 ...... 33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 60
问题 5.其他问题 ...... 78

问题 2.进一步说明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1)2023 年,发行人业绩呈增长趋势,与主要终端品牌客户全球出货量变动趋势不一致。(2)发行人直接客户主导模式下收入逐年增加,报告期内部分直接客户收入呈上涨趋势,部分直接客户收入存在波动,部分新增客户合作次年即停止合作。(3)存在部分贸易商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产生合作的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终端 ODM 厂商或终端品牌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发行人新增及原有通过终端客户认证的产品型号/样号的数量及对应收入情况或发行人在终端客户中的份额变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 2023 年业绩变动趋势与终端品牌客户出货量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023 年间接客户主导模式下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进一步说明安闻科技、纳能科技及其他直接客户主导模式下收入大幅增长的客户收入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客户收入规模或发行人在客户中的份额变动趋势相符。(3)区分直接客户及间接客户主导模式,结合新老客户数量及对应收入、产品复购率、发行人与相应客户合同签订方式、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及发行人厂区配套客户情况等,说明收入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并视情况作风险提示。(4)说明部分贸易商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产生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报告期各期前十大贸易商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总采购额的比例,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设立的贸易商,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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