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874426 证券简称:富印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7 月 16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825MA2N3XAM1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AnHuiFuYinNewMaterials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龙山东路南、高桥路西
侧。邮政编码:2464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8.716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创新、诚信、责任、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专
注新材料领域,打造高品质创新产品,成为行业具有影响力的高科技企业,为客户提供新材料应用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学胶带、
双面胶、胶粘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泡棉、泡棉胶、发泡材料、新型环保高
分子材料、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包装材料、五金塑胶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均为记名股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出资方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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