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 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1.股权结构稳定性,问题
2.关于创新特征,问题 3.市场竞争情况,问题 5.子公司经营规范性,问题 6.业 绩增长的真实合理性,问题 7.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问 题 11.其他问题。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3
问题 1.股权结构稳定性 ......3
二、业务与技术 ......5
问题 2.关于创新特征 ......5
问题 3.市场竞争情况 ......7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9
问题 4.关联交易披露准确性与规范性 ......9
问题 5.子公司经营规范性 ......10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1
问题 6.业绩增长的真实合理性 ......11
问题 7.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5
问题 8.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16
问题 9.其他财务问题 ......18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22
问题 10.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22
问题 11.其他问题 ......24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股权结构稳定性
(1)关于股份代持。根据申请文件:①发行人设立以来存在直接股东持股层面、间接股东持股层面的多人次股份代持情形,涉及多个直接股东。②实际控制人曾存在通过股份代持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发行人曾存在对非员工自然人进行股权激励的情形。请发行人:①按时间顺序分别说明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情况,包括新入股股东名称/姓名,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股权转让金额/增资金额等。涉及直接或间接股份代持的,说明股份代持发生的期间,对应的直接/间接股东情况,股份代持解除的时间及解除形式。②说明历史存续期间存在的股份代持是否全部解除,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③说明发行人设立以来所有股权代持关系产生和解除过程中,是否曾发生股权相关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股权纠纷。④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大额负债,是否存在股份质押,是否存在其他大额个人财产抵押、质押的情形。发行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因股份质押无法清偿导致控制权稳定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⑤说明非发行人员工获得发行人股权激励的商业背景,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2)关于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控股股东富印投资、实际控制人徐兵、富印贰号、富印叁号、富印肆号与海源海汇、旭创投资、许源渊、民生投资、汾湖勤合等投资者签署协议中,存在现行有效的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存在目前效力终止但未来可能恢复效力的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请发行人:①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间签署含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时间、签署方、权利义务主体、对应增资/股权转让情况、签署后特殊投资条款履行情况等。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发行人作为估值调整协议/含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义务承担主体、签署方的情形。②说明发行人设立以来取得历次增资资金的使用用途。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增资的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③说明历次增资过程中认购发行人股权的股东是否均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增资前股东签署估值调整协议/含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不同股东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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