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4422 证券简称:南高峰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58,215,601.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7,240,999.7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2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4,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4-009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58,215,601.10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37,240,999.72 元(未经审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拟以应分配股数 120,000,000 股为基数,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4,000,000.00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我们认为,公司以上现金分红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9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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