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 明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首创证券”)接受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振华海科”)委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概况 ...... 3
二、主营业务介绍 ...... 3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5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4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情况 ...... 16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6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 17
三、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18
第四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9
第五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20
第六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 21
一、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21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1
三、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 ...... 27
四、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1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 3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全称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Zhenhua Haike Equipment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代码 874419
证券简称 振华海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41413100538
注册资本 11,452.6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巫进
成立日期 1979 年 11 月 26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陈庄西路 698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姜堰大道 9 号(一照多址)
邮政编码 225500
电话号码 0523-82072100
传真号码 0523-82072888
电子信箱 jszhhk@163.com
公司网址 http://www.zhpump.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的部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