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44
证券代码:874419 证券简称:振华海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巫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3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8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志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30,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邱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65,25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晓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华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5-144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颐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谈明高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职工代表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年 11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推选张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任华贵:男,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16.3 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
李颐平:女,中国国籍,三级律师,2000.4-2001.6,任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实习 律师;2001.7-2008.7,任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8-2019.9,任江苏睿恒律师 事务所主任;2019.10 至今,任江苏法德东恒(泰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谈明高:男,中国国籍,研究员,2009.1 至今,历任江苏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
究员、研究员。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 ,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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