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415 证券简称:新亚电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全体股东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自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挂牌受理之
承诺期限 日起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
公告编号:2025-060
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系统挂牌受理之日起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承诺事项的内容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
不转让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
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公司在申请股票挂牌时,公司全体股东曾出具了《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将所持公司股份锁定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该等变更后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
本人/本企业承诺自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挂牌受理之日起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期间,不转让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原拟
于挂牌后 12 个月内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公司实际状况等诸多因素后,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公司于挂牌后的 12 个月内未向北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本次上市计划终止,后续将视情况择机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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