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74415 证券简称:新亚电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黄增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伦林;独立董事薛誉华、朱中一、乐进治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编制了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薛誉华、朱中一、乐进治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 年-2024年 6 月)及其附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薛誉华、朱中一、乐进治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 1-9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现拟申请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薛誉华、朱中一、乐进治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2024 年 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1 年-2024 年 6 月财务报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1 年-2024 年 6 月审计报告》,
现拟申请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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