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411 证券简称:友邦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6 年 04 月 09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
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2025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公告编号:2026-014
情形。通过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海云、姜益民
2026 年 4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