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6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目录
正文......4
一、 《审核问询函》问题 1......4
二、 其他......28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德恒 04F20220030-2 号
致: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法律意见》”)。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火星语
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火
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火星
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二)》”),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二)》所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出具《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
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1. 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中使用的简称、释义等,除特别说明外,相关内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2.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为准。
3.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挂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1
1. 关于公司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公司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根据公司网站 marshub 显示,公司生态系统中包含六大品牌,其中,marstalents 火星人才网为“一家专门针对外语人才的综合型垂直招聘服务平台”,marsstudy 火星学堂为“一家线上知识付费平台,定期邀请行业大咖分享语言服务行业知识、各种岗位技巧、外语学习及考证指导等内容”;登陆火星学堂网站显示多个付费培训课程,用户可与客服人员联系购买相关课程;登陆火星人才网站显示,翻译、教育培训、销售、传媒等职位的招聘信息;相关网站当前显示“暂时停止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火星学堂 MarsStudy 发布英语翻译相关视频。
请公司:(1)全面梳理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域名网站、APP、公众号等名称、主要内容及用途,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与运营,若涉及,说明已搭建平台名称、运营主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是否仅属于公司内部应用系统及主要经营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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