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9
关于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深圳火星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与境外销售。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公司在香港、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地注册成立了昆仲有限公司、火星翻译(香港)有限公司、CCJK 新加坡、CCJK 巴基斯坦;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的比例分别为83.83%、81.38%、82.84%,以境外销售为主。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
外销售进行补充披露,并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外毛利率波动原因,按照服务类别说明境内外毛利率情况及差异的原因,说明是否实现终端销售。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境外销售相关尽调及审计程序,包括走访情况、函证金额及占比、未发函和未回函部分履行的替代性核查程序,以及通过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2)说明对境外客户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报告和第三方商业资信的核查情况,对客户存在的真实性及其从事业务的相关性及是否存在异常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根据《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事项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以及境外律师的法律意见,对上述境外子公司的设立、股权变动、业务合规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项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式、程序并发表意见。
2.关于翻译服务采购。根据申报文件,公司供应商中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采购内容为翻译及相关服务,但公司不存在外协、劳务外包或劳务分包。公司销售、生产、研发岗位人员占比分别为 41.59%、26.22%、17.18%。
请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未将翻译服务采购认定为外协、劳务外包或劳务分包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准确;(2)公司自身翻译人员与采购翻译服务所完成工作内容的区别,公司在业务中自行完成的环节和工作;公司外采或兼职译员的人数情况,外采翻译服务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对收入和
毛利的贡献情况,公司对外采翻译服务是否存在依赖;(3)对外采翻译服务的质量控制措施;(4)公司供应商中是否存在专门或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情形;(5)公司销售、生产、研发岗位人员分别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销售人员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人员分布情况与公司业务的匹配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销售模式。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开发了MarsTranslation 火星翻译平台、MarsCat、MarsCRM 等多项平台;(2)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的销售订单或合同主要是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网络邮件、拜访等途径通过与客户洽谈、跟踪客户获得;有少部分订单通过客户在MarsTranslation 网站下单获得;(3)公司持有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业务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与运营,是否属于《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规定的“平台”,公司是否属于《反垄断指南》规定的“平台经营者”;(2)MarsTranslation 等网站的运营主体、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及主要经营数据(报告期内累计交易金额、是否存在收款功能及交易金额、终端客户数量,业务收入及占比);(3)公司持有的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否为公司业务必须资质,相关资质
对应的业务内容及产生收入情况;(4)公司在业务资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是否符合监管法规要求,是否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要求整改等情形。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公司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806.25 万元、18,908.71 万元、5,309.22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45.52%、44.13%和 47.39%,净利润分别为 1,997.93 万元、986.1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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