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74406 证券简称:金红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安排,以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安排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合理、公允。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行公司部分议事规则的修订和完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4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的修订和新增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并同意将涉及股东会职权的部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思斌、彭习锋
2025 年 11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