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74402 证券简称:德耐尔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93102626H。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为: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enair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Shanghai) Co., Ltd.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6767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节能先行,价值共享。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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