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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16:03:22 股吧网页版
德耐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4402 证券简称:德耐尔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监督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46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因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监督机构而修订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无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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