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401 证券简称:中煤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的保函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给予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离式保函额度,本公司作为该分离式保函额度项下的被保证人,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其中柒仟万元保函额度,期限伍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庭、股东李明光、股东丁玉荣共同为上述授信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同意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还款协议》、《保函额度合同》、《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并授权李庭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同意公司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保函额度的议
案》。
审议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6-00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申请银保函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的保函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以此补充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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