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099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5 年度、2026年盈利预测说明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为确保该报告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考虑到当前工作的紧迫性和高效性,此次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更正后的定期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更正后的审计报告进一步详细披露应收票据终止相关信息,能够避免理解偏差以及让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的理解。该等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能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合理
公告编号:2025-099
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及项目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
五、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价稳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周玉琴、黄振东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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