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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8:40:44 股吧网页版
爱得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7440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
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续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苏州爱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规定,由苏州爱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发起方式设立,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320500785592826U。 代码为 91320500785592826U。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暨董事长的选举及变更根据本章程
有关规定执行。

新增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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