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诚生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17 日,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 10 名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
万股,每股价格 3.50 元,该方案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后,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该次股票定向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的反馈意见要求,对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20-059)。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五峰赤诚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533 号)。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3 号)。该次定向
发行的认购对象合计 10 人,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7,000.00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公司在五峰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账号为:667000007414500075、66700000741450006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峰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专项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账户状态
1 五峰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667000007414500075 0.00 已销户
2 司 667000007414500066 0.00 已销户
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6.99元,结转利息销户转至五峰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7000007414500010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追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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