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142
证券代码:874399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审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辅导下,已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4060016),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五峰赤诚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46。
公告编号:2024-142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链接: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46。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
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届满,需补充提交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中止审核的申请》 北京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将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中止审核情形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四条,北京证券交易所恢复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完成 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更新工作,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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