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133
证券代码:874399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赤清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
字[2024]2400282008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4-133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1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4-1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情况,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138)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 2024-139)。
公告编号:2024-1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德江、马爱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1.议案内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及 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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