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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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282016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4002820168号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诚生物”或“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鉴证。
赤诚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赤诚生物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业务过程中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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