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137
证券代码:874399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等的核查,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市场惯例。
二、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德江、马爱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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