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396 证券简称:长鹰硬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增补选举邓福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福铭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福铭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昆山长鹰硬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明、顾月勤、张宽政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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