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392 证券简称:祺龙海洋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关于申请交通银行办理保函业务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函、履约保函等。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金额 4,000 万元以内的保函业务,保证方式:公司存入 100%保证金,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山东祺龙海洋石油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翠华、曲建峰、辛天奎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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